共青团

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总支: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01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团总支充分重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做好本次“推优”工作,依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在对学生培养教育、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推优”标准严格把关,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并将“推优”名单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该生所在班级近两学期综合测评表于12月2日前上报到团委勤工俭学办公室2011室。

注:
1、“推优”名单需交电子稿(电子稿可发送到sgytuanwei@126.com邮箱)和打印稿。
推荐表只交打印稿不交电子稿,一式两份,经团委审核盖章后,一份团委存档,一份放入学生入党材料中。
推荐表个人事迹方面要从思想品德方面、学习方面、综合素质拓展方面进行说明。详见填写模板,对填写不规范的,将审核不通过。
2、上交该生所在班级近两学期综合测评表纸质版,仅需补交最新一次班级综合测评即可。
3、“推优”名单所上交的电子稿中的名字务必要与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的名字相同。
4、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共青团网站)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格式).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