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集中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15日前,按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见附件1)抓好落实。
三、定级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团支部(2022年6月1日前成立)。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比例要求
五星级团支部不超过参评团支部数量的30%,四星级团支部不超过参评团支部数量的50%,三星级及以下团支部数量为参评团支部数量的20%左右。比例标准详见《团支部星级数目分配表》(见附件3)(只有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十佳团支部”或“先进团支部”)
五、参考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合理细化评估指标,设定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建议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六.工作步骤
1.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2.团(总)支部管理员(各班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团(总)支自评”菜单,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选择自评结果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3.基层团委根据基层团组织年度述职评议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对自评定级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七.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统筹安排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
2.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3.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4.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总支、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对标定级在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八、材料报送
1、各团总支需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并且1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模块的认定。
2、各团总支需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将评定结果汇总(加盖团总支公章)(见附件2)报团委组织宣传部(青年之家2011室),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sgytuanwei@126.com。
联系人:褚丁庆
联系电话:89626226,18063421110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