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我校各学院共青团工作,健全完善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考评机制,按照《2015年山东省共青团学校工作要点》和《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参照《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激励创新;自评综评、抽查核实;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便于操作、易于考核。
二、考核内容
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团总支工作。
三、考核办法
采取项目工作(50分)+述职考核(50分)和“一票否决”的办法。
(一)一票否决部分
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团总支班子没有按时换届配齐的;团总支承担的工作有一项没有认真完成的;重大事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事件且情节严重的,即失去红旗、先进团总支的评选资格。
(二)项目考核部分
依据团委的工作部署和团总支的日常工作,对上交的材料按照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进行考核,每项工作的得分累计,得出项目考核部分成绩。
团总支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宣传、学生实践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和对学生会的指导、新媒体运用等几方面的工作。团委在保持对各团总支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下列工作同步进行考核。
1.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与信仰对话——校园人生分享会”和 “走进青年、贴近青年、服务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主题团日活动年度不少于4次,并及时上报证明材料(新闻截图)。
2.在学生实践创新方面,继续对各团总支学生获奖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以获奖总分除以学院在校学生数,进行排名,前4名为A,5—10名为B,成绩由各学院提供,团委审核);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考核(考核办法:有新增加为A,保持原有为B,未有为C);增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的考核(考核办法:获得省级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的为A,未获得为B)。
3.对学生会工作指导的考核,以当年学生会考核结果为依据(考核办法:对长清校区各学院学生会进行考核,先进学生会为A、优秀学生会为B。成绩由校学生会提供,团委审核。)
4.在志愿服务方面,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派遣和跟踪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有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为A,有报名参加西部志愿者的为B,未参加为C)。
5.对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情况及工作开展分别进行考核。
6.团省委、学校等上级领导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评分标准:A: 提前或者按时保质完成工作(5分)B: 拖延工作(3分)C: 没做工作(0分)
(三)述职部分
进行5分钟述职,述职主要内容为特色工作和工作成绩,评委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述职考核部分成绩。述职的最后一部分为团总支承担的团省委、学校团委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
四、奖项设置
红旗团总支3个、先进团总支3个
五、考核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共青团工作各类获奖评分标准
附件2:共青团工作获奖项目统分表
附件3:共青团工作集体奖项统分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

附件1:共青团工作各类获奖评分标准.doc

附件2:共青团工作获奖项目统分表.doc

附件3:共青团工作集体奖项统分表.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