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七届“你我同行 青春放歌”合唱比赛活动通知

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七届“你我同行 青春放歌”

合唱比赛活动通知

各团总支:
青春因奋斗而精彩,拼搏让青春更美丽!为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打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由团委主办、服装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七届合唱比赛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服装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你我同行 青春放歌
四、活动对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
五、活动时间
2015年5月6日14: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学术报告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必唱曲目(抽签):《山东工艺美学院校歌》或《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2、自选曲目:
(1)歌曲内容青春健康、积极向上。
(3)选择歌曲难度适中,演唱形式多样。
(4)参赛各学院自备伴奏,并于4月25号前交承办单位(上交后不得更改,调换) 。
(5)演唱者着装统一、整洁、美观、大方。
(6)合唱人数不得多于60人(男女不限,包括指挥领唱等),演唱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注:1、各队须配指挥一名。
2、比赛顺序由赛前抽签产生。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佳组织奖两名。
九、评分标准:(10分)
1、精神面貌1分:精神饱满,富有朝气,队型排列合理,纪律良好,行动整齐,上下台有序。
2、指挥1分:指挥节奏正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感染力和带动力。
3、音准3分: 音准、节奏正确,与指挥的动作配合默契。
4、表现力2分: 能大胆、自信地歌唱,投入感情,有适当的表情,动作自然、适宜。
5、整体效果2分: 具有韵律感、风格感,艺术总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强。
6、服装1分:演出服装整齐、统一。
计分办法:取各评委打分总和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十、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此次大赛活动安排,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迅速发动,密切配合团委工作,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形式创新,务求实效。内容积极向上,切合大赛主题“你我同行 青春放歌”。注重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实际效果。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本次活动将采用多方位、多角度、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活动气氛,扩大活动影响力。
十一、联系人
陈帅:18506431479
韩宜晓:13127118529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8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