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集中开展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二、时间安排

1月8日前,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落实。

三、实施要求

1、分类指导。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应在社会、学校领域各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3、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记录。2024年1月8日下午16:30之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在智慧团建“教育实践——活动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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