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2016—2017学年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布置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要求:
全体在校研究生。2016级新生原则上要求全部参保(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农合的,可不参保),2014、2015级研究生自愿参保,不参保的须写出情况说明。
二、保费标准:
每人每年80元。
三、缴费办法:
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事关各位同学切身利益,请大家按要求于11月28日之前将附件1中的个人信息报各班班长,办理参保及续保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不参保的同学请下载并打印附件2《自愿放弃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说明》,本人签名,于11月28日之前交各班班长。
(三)自本年度起,济南市医保办停止为大学生办理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可直接报身份证号(往年已经办理的可照常使用)。
附件1:2016—2017学年参保研究生信息(原表).XLS
附件2:自愿放弃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说明.doc
附件3: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rar
附件4:关于参保大学生医保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