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的通知

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的通知

2014、2015级研究生:
为更好地规范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近期研究生工作室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现将新学年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采取申请审批制度。所有欲使用研究生工作室的同学均需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审批表》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点前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员总体情况及专业布局情况,重新划分、合理分配工作室。未提出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一律不允许进入研究生工作室。严禁未经申请私自调换工作室。
二、研究生使用工作室必须遵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将取消工作室使用资格。
三、申请使用工作室的同学应主动排好值日,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维护工作。
因学校日常教学的教室比较紧张,工作室首先保证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需要,请同学们理解。不明事宜详询办公室。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doc

附件3:现有研究生工作室情况统计.xls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3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