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201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团支部充分重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做好本次“推优”工作,依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按照“推优”标准严格把关,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并将“推优”名单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于11月25日上午10点前上报研究生团总支。
一、推优对象及标准
(一)推优对象: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
(二)推优标准:
1.年满十八周岁,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
4.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6.表现突出,获得过学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中至少一项。
7.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对集体有突出贡献的团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如在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勤工助学办公室任职且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须研究生团总支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报团委备查。
二、推优工作步骤及有关要求
(一)以各基层团支部为推荐单位,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团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团员大会直接评议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被推荐对象必须获得团支部半数以上团员推荐),团支部书记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研究生团总支审批。
(二)研究生团总支对推荐名单进行认真考察,并召开总支成员大会,形成集体意见,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公示三天后,提交团委审批。
(三)团委经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推优材料报送
(一)“推优”名单需交电子稿和打印稿。
(二)推荐表只交打印稿,一式两份,经研究生团总支审核盖章后,上报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一份团委存档,一份放入学生入党材料中。)推荐表个人事迹方面要从思想品德方面、学习方面、综合素质拓展方面进行说明。详见填写模板,对填写不规范的,将审核不通过。
(三)“推优”名单电子稿中的名字务必要与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的名字相同,并按顺序排列。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格式).doc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