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函〔2016〕14 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 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就加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1.制定实践教学标准。高校要参照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明确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分类制定专业实践教学标准,制定完善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工作规范。
2.提高实践教学比重。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科学设置与规范各专业的实践教学学时学分比例,把实践教学环节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逐渐达到 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 20%以上,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 1 个学期。
3.强化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践教学体系重组、实验课程结构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积极采用先进的实验教学技术与方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中的应用。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教学,促进实践教学理论与方法的不断提高与更新。
4.加强实践教材建设。将实践教材(讲义)建设规划、编写和选用统一纳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优先选用高水平实践教学教材;鼓励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内容新颖、体系科学、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教材;在优秀教材评审、规划教材建设等方面,向实践教学倾斜。
二、加强实践教学条件与师资保障
5.加强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学条件标准和实验教学需要,增加实验室面积和教学仪器设备台套数,更新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改善实验教学条件与环境;结合我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完善合作育人机制。每个专业需建立专业对口、数量充足、长期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6.健全实验室开放机制。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评价统筹机制,整合实验教学资源,推进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增加实验室开放时间,配套相应的人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服务实践教学的制度措施。设立本科生实验开放项目,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把实验室开放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和教师业绩考核。
7.强化实践教学队伍建设。高校要配齐配强实验教学专职教师队伍,优化年龄、职称、学历结构,适当提高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扩大高校与企事业单位人员互聘工作(“双百计划”)实施范围,积极引进或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高水平业务能力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大师等优秀校外人员,充实学校实践教学队伍。鼓励高校和实践教学基地安排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践教学“双导师制”。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激励教师承担实验、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8.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各高校要积极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保证本科生有更好的条件参与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充分发挥此类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省教育厅每年择优遴选 100 项给予重点资助。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实践。完善创新创业竞赛机制,支持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和高校整合优化各类学科专业竞赛,鼓励高校引导学生积极参赛,并将参赛情况纳入高校评估体系。
9.系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高校要不断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系统制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把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倡导和支持学生发挥专业特长,参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勤工助学,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组织协调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与监督机制
10. 加强实践教学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实验室与实习基地管理、实验人员管理与考核以及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等实践教学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实践教学目标任务、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采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建立学校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互动有序、高效运行的实践组织体系,实现对实践教学的全程管理与监控;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评定办法,激发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形成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的良好氛围。
11.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体系及质量标准;进一步充实实践教学督导力量,实行实验实习教学的听课指导及抽查制度,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完善评价信息反馈与改进机制,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强化实践教学保障措施
12.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高校要统筹安排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经费,确保实践教学经费落实到位;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经费在学校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加强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增加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
13.加强实践教学政策保障。省直有关部门协调行业企业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接纳学生实习实训。
山东省教育厅
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