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16- 2017学年第二学期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实习要求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

实习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保证教学质量,减轻学生外出的经济压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年继续对我校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等课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及费用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1.补贴范围是符合本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在课程表安排范围内、需离开济南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的学生,不含因故请假未外出学生。
2.外出写生课程选择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学校已签约的写生基地内进行(附件1)。确实因课程教学需要前往非学校签约写生基地的,须注明原因经教学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3.3月17日下午16:0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报备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计划(附件2)。
4.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等课程的学生,回校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外出补贴,发放标准为:
(1)在学校签约写生基地进行教学的,每生补贴400元;
(2)在非学校签约写生基地进行教学的,每生补贴100元;
(3)在山东省内进行写生教学的(济南市区除外),每生补贴200元;
(4)外出文化考察的学生,省内每生补贴100元,省外每生补贴200元;
(5)外出摄影采风的学生,省内每生补贴200元,省外每生补贴300元。
5.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期间带队教师需认真做好教学安排与教学任务布置,写生及摄影采风必须完成相应数量的作品;文化考察需完成有质量的考察报告、考察纪录或其他形式作业。
6.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师生成果汇报展,学校将组织教学委员会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补贴资格。
7.本通知中补贴是学校为外出学生的经济补助,各二级学院原有的学生补贴继续发放,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往年。
8.对私自或协助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学生将扣除全部补贴,牵扯教师的,视情况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9.外出写生、文化考察及摄影采风前一周,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统一学习《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校外写生基地应知应守手册》。

附件:学校已签约写生基地及课程计划表.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