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学校召开毕业生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协调会 [附图]

学校召开毕业生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协调会

12月7日上午,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12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2015届毕业生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工作协调会,副院长苗登宇参加。
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是推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7号)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从2015年起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
教务处处长孙磊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任务分工,并对2015年有毕业生的专业撰写要求进行说明。
副院长苗登宇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大家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这项工作,并且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落实。尤其是教学单位要借助撰写报告的机会,认真梳理毕业生培养与就业状况;二是各部门要明确分工,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三是撰写相关内容时,逻辑要清晰,体现出我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特色,切忌流水账;四是相关数据的统计要真实可靠,口径一致,切实对学生、对学校、对社会负责。
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社会服务办、各教学单位、应用设计分院以及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教务处
2015年12月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