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郭旭等学生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第三章第48条规定,“学生考试科目一学期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有4门及以上不及格需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或者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累计6门及以上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应予以退学。”第49条规定,“发生以上情况者,可跟班试读一年。一年内无新须重修课程,方可解除试读,恢复其学籍。达不到恢复学籍条件或恢复学籍后又达到退学标准者,将予退学或申请缴费留级试读。”
根据以上规定,现决定对郭旭等22名学生进行学业预警(见附件),其中学生李昌达(学号201406055218)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予以留级试读。
另高彦霖(学号201304035112)、梁晨(学号201307025217)两名学生在上学期已受到学业预警的情况下,本学期再次出现新须重修课程。根据学生高彦霖、梁晨提出的留级试读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留级试读。
附:学业预警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