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我校召开名校建设工程检查工作协调会

我校召开名校建设工程检查工作协调会

10月26日下午,名校建设工程检查工作协调会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副院长苗登宇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孙磊主持。
教务处处长孙磊首先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名校建设工程检查 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10号)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要求就我校制定的名校建设工程检查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采用“3+2”(即3年投入期+2年产出器)模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建设工程前3年投入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重点检查名校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省财政支持资金及学校自筹匹配资金的投向情况、使用进度以及使用效益;名校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成果产出期设想与建议。山东省教育厅将在项目后两年验收时进行检查核实。
副院长苗登宇进行工作部署。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厅要求,围绕名校建设工作展开自查,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推进落实。同时,他强调,自2012年学校成功申报成为首批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名校建设工程一直是学校近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名校建设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名校建设工作总结与计划,高度重视并组织好今后两年各项建设工作,力争通过工程建设,取得一批优秀成果,迎接省教育厅最后验收。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责任分工,进行讨论发言。
学校院办、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社会服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以及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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