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按时完成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总表的编排工作,确定教师教学任务,方便教师教案及教学日历的编写,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排课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修订教学计划进行排课,教务处将根据2014年修订教学计划进行课程审核。
一、课表安排日程如下:
时间安排 |
主要内容 |
负责人 |
11月9日-12月4日(四周) |
公共课和专业课表安排 |
各教学单位 |
12月7日-12月11日(一周) |
课表审核 |
教务处 |
12月14日-12月25日(两周) |
史论课表安排
实验课表安排 |
人文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
12月28日-1月8号(两周) |
教务处审核、课表进行微调
各教学单位校对最终课表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1月11日-1月22日(两周) |
课表进教务系统
打印课程总表 |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
二、排课说明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数为19周,第一周从2016年3月7日开始,第七、八周为外出写生周,2014、2015级第十九周(2016年7月11日—7月17日)为艺术实践周,2013级第十八、十九周(2016年7月4日—7月17日)为假期课堂周。假期课堂是每学期教学任务中一门实践性课程的社会延伸,请各学院结合本院教学计划,提前确定好2013级假期课堂课程及任课教师,在课表上标注清楚,并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各课程应安排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应有计划地安排教授、副教授给低年级学生上基础课。各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特殊情况应单独提交申请或情况说明。教务处将对各课程的主讲教师资格进行审核。
3、外聘课程教师使用需严格遵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课程教师聘任管理规定(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15]1号),一般基础课聘任课程教师,尽量安排其他学院工作量未满的教师。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外聘教师的聘用审核和管理,请各学院一定在课表排定同时明确课程聘任教师,并按要求填报相应材料,过期将不再受理课程教师聘任。
4、请相关学院一并安排上报双专业、双学位、工作室课表。
三、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专业课总表上务必注明班级人数、上课地点、任课教师姓名,外聘教师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外聘[如:张三(外聘)];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上的班级名称、2014年修订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排课,禁止使用不规范名称。请将上课地点房间号明确标明,并安排至课程栏内,便于教师、学生查找上课地点。两个以上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由不同任课教师上课的情况,必须确定单独上课地点,不允许合班上课。坚决杜绝同一时间不同任课教师在同一地点上课,一经发现,相应课时量折半,并按照教学事故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将使用实验室的实践课(含计算机上机课)、外出调研、考察等在课表上加以体现,并请标明上课的起止时间及课时数,在实验室或机房上课的,请在课表上注明,后期将由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安排;为合理利用实验室资源,请依据《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所属实验室容量表》安排实验课程,务必错开上课时间,避免同一时间段多个班级同时借用机房。
3、课程录入教务系统时,务必保证课程信息的完整性,包括课程性质、学分、上课学时、周学时、起止周、任课教师、上课地点等信息。
4、各学院排课时应综合考虑教师进修或产、病假等情况,提前落实好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减少调停课次数。未在校老师,不允许排课,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课表安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且对后续正常教学工作开展起到重要作用,学校给各教学单位充足的时间来协调排定,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排课任务。纸版课表需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教务处,一经确认,不得擅自更改,并严格控制每学期调停课次数。对不能按时上报的部门,教务处将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15年11月6日
附:2014、2015公共课、专业课时间安排
2015级公共课、专业课时间安排(长清)
周几
节次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1-2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公共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3-4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公共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5-6 |
公共课 |
公共课 |
|
专业课 |
专业课 |
7-8 |
公共课 |
公共课 |
|
专业课 |
专业课 |
2014级公共课、专业课时间安排(长清)
周几
节次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日 |
1-2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双专业课程 |
3-4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双专业课程 |
5-6 |
专业课 |
专业课 |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双专业课程 |
7-8 |
专业课 |
专业课 |
|
公共课 |
公共课 |
双专业课程 |
备注:
千佛山校区公共课上课时间由应用设计学院与公共课教学部协商后确定,在课表上标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