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对学生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实施统一管理的通知 [附图]

关于对学生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实施统一管理的通知

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等课程是我校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完善校外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保证教学质量,减轻学生外出的经济压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等课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及费用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1、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本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在课程表安排范围内的、需离开济南市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的班级及学生,不含因故请假未外出学生。
2、 外出写生课程选择的地点原则应在学校已签约的写生基地内进行(学校已完成签约的写生基地见附件)。确实因课程教学需要前往非学校签约写生基地的,须注明原因经教学单位领导批准后,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持申请书以及相关外出票据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贴。
3、 外出前两周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报备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计划,内容包括:写生地点、专业班级、时间安排、出行方式、教学计划、学生名单以及请假单等,由教务处通知写生基地进行对接。
4、 进行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等课程的学生,在外出回校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外出补贴,发放标准为:
⑴ 在学校签约写生基地进行教学的,每生补贴400元;
⑵ 在非学校签约写生基地进行教学的,每生补贴200元;
⑶ 在山东省内进行写生教学的(济南市区除外),每生补贴200元;
⑷ 外出文化考察的学生,省内每生补贴100元,省外每生补贴200元;
⑸ 外出摄影采风的学生,省内每生补贴200元,省外每生补贴300元。
5、 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期间带队教师需认真做好每天的教学安排与教学任务布置,写生及摄影采风必须完成相应数量的作品;文化考察需完成有质量的考察报告、考察纪录或其他形式作业。
6、 外出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课程结束后,带队教师必须做好相关总结汇报材料,各教学单位以学院为单位举办写生、文化考察、摄影采风成果汇报展,由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补贴资格。
7、 本通知中补贴是学校为外出学生的经济补助,各二级学院原有的学生补贴继续发放,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往年。
8、 对私自或协助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学生将扣除全部补贴,牵扯教师的,视情况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9、 本通知试行一年,由学校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财务处
2015年4月11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目前已完成签约的写生基地

1、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文德阁酒店
2、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宏村饭店
3、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镇瓷源宾馆
4、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艺馨酒店
注:学校将继续在北方及山东省内考察相关写生、接待及安全条件较好地区,遴选建设我校其他写生基地。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