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学校教学分类管理的需要,着力把握制度化、规范化与灵活、开放使用实验室相结合的原则,配合教学,对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在条件允许的实验室在课程计划时间之外延时开放使用。
经过对所有实验室全面分析与教务处、资产处共同研究,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拟定可以延时使用的实验室及使用办法,并确定在设有危险或贵重设备、设施、材料,而且监控、安保设施不全的实验室,暂不延时开放使用,在取得经验和完善监控、安保设施后尽快加大延时使用的范围,直至全部能够延时开放使用。
经过征求所有学院(教学部)的意见,确定目前可以用作延时使用的38间实验室,以及《实验室延时使用登记表》包含使用办法。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或学生的需要,办理延时开放使用手续,带领学生规范、科学的延时开放使用相关实验室。
实验室延时开放使用是对我校实验教学条件充分利用的一次新尝试,尚在探索阶段,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使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