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处召开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教学例会 [附图]

教务处召开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教学例会

2014年9月5日(周五)上午,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教学例会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副院长苗登宇,教务处处长孙磊,教务处副处长李蓉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孙磊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李蓉首先对新学年教学秩序检查以及教学空间改造与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新学年开学以来,整体教学秩序运行有条不紊,教师和学生能够迅速及时地投入到教学角色当中。通过检查发现,个别教师随便更换上课地点以及存在同一门课程不同班级合班上课的情况,今后要通过相关制度要求严查,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教学空间改造工程遵循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要求已进入尾声,要求各教学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切实把教学空间动态管理与人才培养模式结合起来,使之更加符合艺术设计教学要求。
教务处处长孙磊从学年学分制优化、教学计划修订、创新实践体系建设、教学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培训交流以及毕业设计(创作)与毕业论文指导等八个方面,对2013-2014学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并结合新学年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2014-2015学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安排。本学年,教务处要以“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在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跨越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为此,教务处提出“制度提振质量45条”,在制度修订、制度落实、质量保证等方面,明确人才培养质量与制度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战略意义。在此基础上,与各教学单位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落实执行方面,将“制度提振质量45条”内容融入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加强科学化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以及“公平公正,依法治招,努力提高生源与培养质量”等七个方面中。通过“制度提振质量45条”工作推进,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艺术设计教育自身需要的制度环境和规范体系,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副院长苗登宇在总结讲话中要求,新学年教学单位要紧紧围绕校党委、校行政的学年工作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对学校现有的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修订,加强落实,提高执行力。探索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化,把教师思想统一到教学中心工作上来;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如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提出的外出考察撰写总结报告、造型艺术学院提出的完善教师、学生作品展览和收藏制度、人文艺术学院提出的转变教学结果评价模式等具体措施,都会对课程学习和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所助益。他强调,名校建设工程的各项资金和政策要落实到学生和教师身上。创新工作机制,鼓励更多学生和教师参加专业活动和学术活动。本学期实践教学空间要把实验室分类和开放延时问题结合起来,给师生提供更多实践学习的时间;通过制度建设,探索教学质量量化评价体系建设,提高教师进行本科教学和研究的热情。同时,完善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预案,给新生和家长展现我校良好形象。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教务处

2014年9月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