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学校召开制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工作会议 [附图]

学校召开制订本科教专业学质量标准工作会议

2013年8月30日下午,学校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制订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工作。院长、教学委员会主任潘鲁生,副院长、教学委员会副主任苗登宇,以及全体委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教学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孙磊主持。
孙磊首先向委员们介绍了制订设计学类本科各专业教学质量校级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背景,并对质量标准的撰写框架进行了说明。
院长潘鲁生对本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我校是全国唯一一个涵盖设计学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的高校。学校制订的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将是国家制订教学质量标准的基础。作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设计类高校,我们有责任同时也有义务承担起制订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的重任。另外,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家标准并不是最高标准,大部分高校都应该能够达到这个标准。而我们学校制订的校级质量标准应该高于国家标准,更应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全国同类专业中要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他强调,全国范围内设计教学呈规模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各种学科交叉跨界对设计学类教学提出的新要求,都对设计学类各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提出严峻挑战,因此,制订符合我校办学实际的校级教学质量标准和规范就显得非常必要。同时,标准制订还应着眼新一轮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与我校目前名校建设工程内容、新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撰写紧密结合起来,各教学单位要站在为学校、为学生、为社会负责的高度,务必找准定位,广泛讨论,认真思考,统筹安排,切不可搞形式,走过场。
根据工作要求,9月20日前,我校将制订完成本科设计学类各专业教学质量校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并递呈教育部。

教务处

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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