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第三章第48条规定,“学生考试科目一学期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有4门及以上不及格需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或者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累计6门及以上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应予以退学。”第49条规定,“发生以上情况者,可跟班试读一年。一年内无新须重修课程,方可解除试读,恢复其学籍。”
根据以上规定,现决定对陈钰琦等12名学生进行学业预警(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