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立项建设专业(群)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环境设计专业群、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群、工艺美术专业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群。

二、考评时限:

本年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之间各专业(群)建设取得的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三、报送材料:

依托高校要参照《办法》中的考评程序和内容,认真开展专业自评,确保数据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实施成效汇总表》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自评报告》等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张康(8962 6215),电子版发送至zhangkang1220@163.com。鉴于支撑材料数据量较大,文本较多,本年度可暂不报送,待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时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2017 年 12 月 10日前。

 

教务处

201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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