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3号),现将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通知如下:
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不断积累和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增强获奖竞争力,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1999〕7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遴选3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周三)前报送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材料(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至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张康:8962 6215,邮箱:zhangkang1220@163.com)。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重视此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详情请查看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