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教学例会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副院长董占军参加例会,教务处处长孙磊主持会议。
首先,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孙磊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强调和说明。一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以及学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按时间表和各阶段任务,调研论证,查摆问题,把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将制定并陆续出台有关学分制管理的相关文件,应主动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大纲的编写融入选课制、重修制等学分制管理框架中去思考;三是考虑学科与专业竞争性要求,加强课程体系与课程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各教学单位应将“专业(方向)差异化定位、课程属性分类、课程群组建设、课程标准和课程评价”,作为此次培养方案修订的配套工程做细做精,形成一套可落地、可执行、特色明显的完整方案;四是近期将结合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调研梳理,尽快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教学管理科张英楠对开学以来成绩录入、校级工作室开展、新学期教学秩序检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通报。
教务处副处长李蓉对如何在校外登录教务系统、延期毕业生办理重修相关手续、成绩录入、重修课程报名等工作进行了通报。
董占军做总结讲话。他指出,首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是本学期的重中之重,各教学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集中学习研究与分散撰写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思考如何打造学校特色,制订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其次,做好名校建设工程验收准备工作。从2012年开始的名校建设工程,重点在提升专业与课程建设水平,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质量。要提前把相关材料整理好。另外,教师们的教研科研意识要加强,积极主动思考如何提升教学水平,增强科研能力;最后,要着手做好学分制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2013年10月,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4号),这是学分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大家要认真学习研究《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改革,为我校的学分制改革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教务处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