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对黄槿越等9名同学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第三章第48条规定,“学生考试科目一学期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有4门及以上不及格需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或者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累计6门及以上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应予以退学。”第49条规定,“发生以上情况者,可跟班试读一年。一年内无新须重修课程,方可解除试读,恢复其学籍。达不到恢复学籍条件或恢复学籍后又达到退学标准者,将予退学或申请缴费留级试读” 。

根据以上规定,现决定对吕薇等9名学生进行学业预警(见附件)。其中学生黄槿越(学号****0****5269),吕薇(学号****0****5302),孙钰峰(学号****0****5121)提出留级试读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留级试读。

附:学业预警名单

教务处

2020年10月6日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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