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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
鲁工美院字[2006]45号

  2001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对于推进教育系统“以德治教、以德修己、以德育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论述的通知。为充分发挥高校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建设,提高我校教师整体素质,特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党爱国 献身教育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集体的利益。
  4、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二、爱岗敬业 严谨治学
  1、为人师表,言行一致,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依法执教,遵循教育规律,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尽心竭力。
  2、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刻苦钻研,精通业务,不断更新知识,追踪学科前沿,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扎实完成教学各个环节,精心备课,认真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提倡创新与学术争鸣,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注重学术修养,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以正确的学术道德指导学术研究。
  三、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
  1、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
  2、思维缜密,观察敏锐;热爱生活,兴趣广泛;虚怀若谷,坚韧不拔。
  3、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4、衣着大方,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仁和谦让,礼貌待人。
  四、热爱学生 教书育人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做到不偏爱,不歧视。
  2、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因材施教,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诲人不倦,教学相长。
  3、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不良言行勇于批评,按照教学大纲、学生守则等有关规定,训练和教导学生,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
  4、将专业教育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切实履行职责,直接参与学生德育工作,以人为本,从思想、品行、学业、生活、心理等方面,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五、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
  1、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校发展有关活动。
  2、乐意接受并努力按时认真完成校、院(部)等各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踊跃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以大局为重,维护集体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教师之间做到思想上互相沟通,业务上互相学习,工作上互相配合,人格上互相尊重,生活上互相关心,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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