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制度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设立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制度,两周一次,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学校教学例会的召开,贯彻教学例会研究事项,提出具体落实方案。
  2、传达布置有关教学工作的具体事项,如排课、选课、考试等工作。
  3、汇总各教学单位在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需教务处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处领导,通知有关部门。
  4、开展教学秘书工作培训、汇总教学反馈信息。
  5、建立教学管理工作交流平台,互学互鉴,积极沟通,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
  6、每次例会要有专门会议议程议题,有专门的会议记录,重要的例会还须形成会议纪要。对每次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文件存档,由教务处保存。

教务处
2006年12月1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