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
三、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2名人选。其中至少1名须为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其中至少1名45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标准A3纸打印,各部门、单位进行初审,填写推荐顺序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rsc@sdada.edu.cn。
2.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9626191)。
人事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