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梯); 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明细表(含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且在有效期内,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梯);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8 年至 2020 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5月 1 日至 2022 年 5月 1 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9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5月 1 日至2022 年5月 1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