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设计项目负责人 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或 壹 级注册结构师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或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符合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7)填报当日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8)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9)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投标人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格式自拟;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3.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