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新闻首页
综合动态
教学科研
合作交流
校园动态
学术视频
专题新闻
设计理念
师资力量
名家名师
教育教学
本科生
研究生
留学生
继续教育
附中
院系设置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
服装学院
造型艺术学院
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人文艺术学院
应用设计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公共课教学部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基础教学部
科研创作
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
招生就业
本科生
研究生
继续教育
就业信息
合作交流
国际交流
合作发展
走进校园
校园导航
视觉校园
联系我们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新闻首页
综合动态
教学科研
合作交流
校园动态
学术视频
专题新闻
设计理念
师资力量
名家名师
教育教学
本科生
研究生
留学生
继续教育
附中
院系设置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
服装学院
造型艺术学院
现代手工艺术学院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
人文艺术学院
应用设计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公共课教学部
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基础教学部
科研创作
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
招生就业
本科生
研究生
继续教育
就业信息
合作交流
国际交流
合作发展
走进校园
校园导航
视觉校园
联系我们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搜索
导航
新闻首页
首页
>
新闻首页
>
教学科研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时间:2007.09.13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创作负有责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际情况,学校实施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和导师负责制度。研究生选报导师,将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导师原则上一届最多带两名研究生。
2007级硕士研究生可参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分方向教学计划表》的相关资料,根据本人志愿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每位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优先选择次序选报两名导师。研究生处将根据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填第一志愿,征得有关导师同意,确定导师所带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名单;对于第一志愿未落实的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处根据硕士研究生本人第二志愿及第一志愿未选到学生的导师的情况进行再次选择。导师一经选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更换。正常情况下,导师应该每周对自己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业务辅导。
请2007级硕士研究生于2007年9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自己填写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送交研究生处。双向选择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研究生处
2007年9月14日
分享到:
上一条: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下一条:
征求导师对研究生教学计划表初稿意见的通知
热点新闻
2024.11.07
学校领导出席“从塞纳河到光华路:‘装饰’的现代化” 中法建交60周年特展暨学术研讨会
2024.08.08
《非遗探索者》丛书《传统工艺》分辑编写工作启动
2024.08.06
董占军会见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等单位客人
2024.08.05
喜报!学校获评中国产教融合百强院校
2024.08.04
喜报!学校师生在山东省高新视频创新大赛中喜获佳绩
2024.08.04
“关爱引航,繁星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