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团员证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团员的管理,提高团员自我意识,保障团员团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现进行团员证补办工作。请各团总支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中关于团员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好本学院团员补办团员证的工作。
补办要求:请各学院务必于2010年12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需补办团员证的学生名单、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注明班级、姓名)及团员证工本费每人1.5元统计好并上报团委。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