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渠道或方式
1.信访人直接到相关部门或学校信访办反映诉求;
2.通过学校主页“工美在线”信访服务平台反映问题;
3.通过专设的“工美之音”信访服务电话(内线拨打66622,外线拨打89626622)表达诉求;
4.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反映问题;
5.通过信访服务平台专设的“书记校长信箱”递交;
6.通过校园专设的信访投诉信箱递交;
7.通过邮递、传真的方式递交。
二、信访事项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上访、分级受理”的要求进行,学校各部门、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直接负责。
三、信访人应先在“信访分平台”向本部门或事项的主管部门提出信访事项,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对责任单位不明确或需要学校解决的信访事项,可向信访办反映,由信访办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或牵头办理。
五、信访人必须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污蔑、诽谤他人,不得存在报复行为。
六、为提高问题解决的实效性,提倡实名信访,来访人需保证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清楚有效,以便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