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0-01-19
我校召开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月19日上午,学校调整后的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召开。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刁在祥,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出席会议。
会上,学校医疗服务中心通报了2009年医疗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讨论和研究我校特殊病号医疗费报销问题;讨论和研究学校今后医疗管理体制模式问题。
刁在祥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学校医疗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合学校实际的,绝大多数教职工是满意的。为进一步满足学校教职工的医疗需要,不无度增加学校财力负担,刁在祥副院长就进一步做好医疗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继续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医疗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是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重要利益,要继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对于一些符合上述两个文件精神而某个方面有所突破,或文件规定不清楚而事情比较特殊的个案,要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医疗中心要认真总结工作,注意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学习兄弟院校的好经验,对我校管理办法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经学校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党委、行政报告。
第四,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志平时要注意倾听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情况,就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
学校医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孙芬、刘跃进、毕剑翎、韩世春、王玮、陈连顺、郭晓军、郭迎倩等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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