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广告协会:
山东省‘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已成功举办了3届,为院校的广告教学、交流和广告创意新人培养提供了一个崭新平台,得到了我省各院校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2014年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广告协会继续联合举办“山东省‘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以下简称“学院创意杯”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范围
我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师生2014年新创作的广告作品。
二、征集时间
参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三、作品类型与规格
(一)平面、摄影类
平面、摄影类广告作品一律用40×50CM的黑色KT板裱起,同时提供1张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500像素,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参评作品按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含3幅)作品属一个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
(二)影视类(含网络视频、动漫、微电影)
影视类广告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MPEG4或AVI。须提供创意文案,一并录制在光盘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一张光盘可以录制多条广告,每条广告建立一个文件夹。影视类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四、奖项设置
“学院创意杯”大奖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组织奖。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作品比例分别占征集作品总数的0.1%、2%、5%、10%、15%,获奖作品颁发证书,金奖以上作品颁发奖金,获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
获奖作品在中国山东网、山东省广告协会网、山东省广告摄影研究会网站等有关媒体上展播。
五、有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的原创作品,富有思想性、先进性、时代性、原创性,具有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民族传统文化、公共道德、行业规范等要求。
(二)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平面、摄影类广告作品贴在装裱好的KT板背面,影视类广告作品随光盘报送。
各院校参赛作品统一汇总,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表2)一并寄送。
(三)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作者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作品编辑出版或以其他形式使用。
(四)鼓励在媒体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参赛,凡已发布过的广告作品,须注明发布媒体并提供发布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学院创意杯”大奖赛参赛作品不收费、不退稿。
(二)作品征集事宜及有关参赛表格下载请登陆“山东省广告协会网”(http://www.sdsggxh.com)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网址:visual.sdada.edu.cn
(三)作品报送与联系方式:
作品报送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征集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邮 箱:zhx@sdada.edu.cn
联系人:郑建鹏 李莎莎
电话∶(0531)89626317 13964092362
邮编:250300
附件:
1、山东省第四届“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1.doc
2、山东省第四届“学院创意杯”广告大奖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2.doc
编辑: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