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调研组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包头及长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调研“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邓宗良,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司令员华士飞等出席调研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潘鲁生等参加调研。
期间,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情况汇报,深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诺敏塔拉创业园区实地查看园区发展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鄂尔多斯市城镇化发展状况、主要推进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汇报,就民族地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就业社保、民族文化等进行深入交流。其后,调研组一行在吉林认真听取吉林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民委等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并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到延吉、图们等市小城镇建设和民族服装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就“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提出建议,指出推进城镇化建设必须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文优势、资源优势、地域优势,通过城镇化实现产业聚集、功能聚集、人口聚集,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要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将推进城镇化与发展县域经济有机结合、与统筹城乡发展有机结合、与强化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与城镇建设管理有机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坚持产城联动,推进统筹发展,努力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绿色、低碳、幸福城镇。应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发展规划,在推进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和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依托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城镇化建设;要注重解决就业问题,根据当地就业情况来决定城镇化的规模;要注重保护当地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注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促进民族团结;要积极采取配套措施,处理好城镇化带来的城市动态管理问题。
潘鲁生在调研中提出关于“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文化生态保护与发展问题”,指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部分民族人口迁移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民族自治法、生态移民、文物非遗法、国防法、教育法等统盘考虑,要做好失地农牧民安置、就业及教育工作,同时留足一部分农牧民保证边疆安全稳定,防止民族文化断根、保护文化传承。潘鲁生提出,民族地区城镇化不应“去农牧化”,而应在一些地区强化和优化,加强特色农牧村镇建设,城镇化对民族地区应有更优惠更有针对性的政策,要因地制宜对待农村牧区发展,保留牧区乡村,加强民族农牧区的文化传承并巩固民族融合民族团结。潘鲁生认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应因地制宜加以规划,给民族文化留足空间,不同民族的城镇要有民族符号,克服城市病,要在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及公共设施建设中加强民族文化的融入,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增加民族文化融合与文化认同,保护优秀民族资源,并合理发展相关民族文化产业提供经济支撑和活力。大学及科研院所应积极参与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的论证、研究、规划和设计工作,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为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与民族文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全国政协“加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问题”调研座谈会召开

全国政协“加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问题”调研座谈会现场
在诺敏塔拉创业园区调研

[内蒙古新闻联播]全国政协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调研座谈会召开 20130627
[吉林新闻联播]全国政协民宗委调研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201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