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综治办济南市公安局来我校检查创建“平安单位”工作

2012-01-12

 

济南市综治办济南市公安局来我校检查创建“平安单位”工作

    为充分发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防、自治、自卫、自控能力,1月11日上午,济南市综治办、济南市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大队长刘虎带队一行四人对我校进行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情况专项大检查。副院长刁在祥,院长助理、党办院办主任王立果等陪同检查组检查指导我校创建“平安单位”工作。
    副院长刁在祥对济南市综治办、济南市公安局检查组检查指导我校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发展情况和我校创建“平安单位”的大体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最后,副院长刁在祥指出,学校党委行政非常重视学校“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针对学校创建“平安单位”的薄弱环节,学校将不断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加大技防、物防等安全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单位”的创建,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平安山东的创建贡献一份力量。
    接着,保卫处处长张利从我校的基本情况、“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心得体会以及我校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中获得的荣誉等四个方面向检查组做了汇报。听完汇报,检查组和张利处长等进行了交流座谈,并查阅了我校创建“平安单位”的档案资料。最后,检查组对我校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数字艺术实验中心、配电室等校内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
    最后,检查组对我校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创建“平安单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同时也对我校今后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希望学校尽快解决,济南市公安局也将全力支持学校的安全保卫建设和发展,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保卫处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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