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专访潘鲁生院长谈非遗

2010-10-14

   

首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召开在即
潘鲁生:非遗是“文化的种子”

    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将于10月15日至18日在济南举行。1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文联主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潘鲁生博士,进—步探讨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保护传承、合理利用,融入当代、融入大众、融入生活。

        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文化的种子”
    记者:作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您一直致力于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怎样看非遗保护的意义?对于济南举办首届非遗博览会,您有怎样的感想?
    潘鲁生: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文化的种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留住我们文化的种子。自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并由此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世界各国对民间传统艺术的保护行动都进入了更加自觉的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两项基本内涵,第一是“非物质性”,第二是“遗产”,这意味着这些不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是一代代传承积淀而来的,既体现为具体的文化项目,更隐含着看不见、摸不着的时代风尚、民族习惯、社会心理、审美趣味、集体气质。尤其在强劲的“一体化”世界坐标中,这些本土的、民族的、无形而深刻的文化将真正显示出我们的存在,体现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思维、感受以及存在方式,慰藉心灵并成为创造力的源泉。所以,我把它比作种子,其中蕴藏着发展的生命力和希望。
    首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在济南举办,体现了一直以来山东对文化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不仅为山东非遗保护提供了新的交流平台,也将为齐鲁文化在中华文化的创新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记者:您怎样解读本届博览会“保护传承、合理利用”的主题?
    潘鲁生:一要重视“文化生态保护”,二要加强“生产性保护”。就是说,我们首先要考虑民间文化生态平衡。要真正保护它,就不能让它离开生存的土壤。要有土壤继续培育它,让它茁壮成长。因此1997年,我们提出“民间文化生态保护”的命题,强调民间文化如同一种生态环境。第二是针对传统手工艺的产业化发展,开展“生产性保护”。
    民间手工艺去年为山东贡献850亿产值
    记者:对山东来说,加强非遗保护,有哪些有效措施?
    潘鲁生:山东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将成为巨大的文化生产力,成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动力。以山东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为例,对风筝、年画、草柳编等传统手工艺开展生产性保护和有效开发,形成了从原料种植到加工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2005年以来,山东手工文化产业产值始终居全国第二位,据统计,2009年,山东农村手工文化产业总产值约为850亿元人民币。以草柳编为例,仅临沂一地年产值即近50亿元。
    除了产业化开发,还要从教育、宣传、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加强非遗保护工作。以博物馆建设为例,结合山东民间的收藏热,可鼓励兴办民办博物馆,通过统一规划,为民办博物馆、各类专业博物馆提供准入条件,全面调动和发挥民间非遗保护的积极性。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使文化艺术更好地传承、发展和繁荣。(注:本文转载自2010年10月14日《齐鲁晚报》A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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