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荣获“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2010-09-09

 

我校教师荣获“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2010年6月,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刘广栋在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榜样,推广典型,激励先进,省委高校工委于2010年3月下旬下发了《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0]14号),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
    我校高度重视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高校工委评选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初选推荐。学校于4月27日召开推选会,推选出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刘广栋为我校“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报山东省委高校工委。6月,经高校工委审核批准,刘广栋荣获“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刘广栋系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该同志工作认真,成绩突出,曾获多项省级、校级荣誉。2009年6月,荣获“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1月,荣获“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工作者”。此次获评“第三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是对其工作成绩的又一次充分肯定和表彰。
    我校党委、行政一贯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辅导员作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一线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刘广栋同志此次荣获殊荣,既是对其个人工作的肯定,也是省委高校工委对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认可与表彰,必将对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起到重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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