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新闻首页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时间:2005.06.13 供稿: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2005年6月13日下午2:30在教务处会议室由潘鲁生院长主持召开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会上首先学习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修订)以及《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1997年制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2005届毕业生学位授予的主要事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2005届毕业生的情况进行了汇总、核实,并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交了200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初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通过了学位办公室提交的2005届学士学位授予方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了2005届596名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占毕业生总人数的94.76%。
    最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潘鲁生院长对2005届学位授予情况,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要求伴随着二级学院的成立和相关工作的下移,各二级学院应该建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负责各二级学院的学位初审工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的最终审核评定工作。同时,在今后的学位审核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考虑人性化管理的因素,各教学单位要强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地位,明确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潘院长还对2005届学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2005届毕业生总体学业水平良好,成绩优异,尤其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总体水平大大提高,各教学单位也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
    李新副院长,张云龙副院长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