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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九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动漫大赛的通知

时间:2005.06.16 供稿:团委
一、活动主题:
提高各大高校在艺术方面的交流,扩大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大家对动漫知识的了解,提高动漫创作水平,促进我省动漫事业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
三、承办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数字艺术系
四、参赛资格及要求:
1.活动对象:
山东省内各普通、职业、民办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2.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主题明确,风格独特,必须是原创作品.
●参赛作品分为两个类别:
A、动漫平面作品:电子文件需先自己打印(A4幅面,分辨率150dpi),入选作品另行通知。
B、动画短片:题材不限,自行刻录光盘。
3.参赛须知:
● 提交作品时间为2005年9月1日——9月3日;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作品申报表,不收报名费及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组委会将举办平面动漫作品展,动画短片展映等系列活动,凡入选平面动漫展的作品,作者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组委会规定尺寸 自行打印制作展板并送展。
五、大赛奖项
●动漫平面作品:
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动画短片作品:
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其它奖项: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六、作品著作权协议:
●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具有原创性,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 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 大赛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 除非特别声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宣传活动及大赛之后的非商业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被出版、复制印刷品、出版物、音像资料等;
● 大赛规则、内容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七 、投稿方式:
作品须以学校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寄的形式集体统一推荐报送,并注明作者姓名、年级、学校、专业等。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2619336 0531-86680856
传 真:0531-82619336 联系人: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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