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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保卫处提醒教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共创平安校园

时间:2004.12.03 供稿:保卫处 作者:刘大伟
 
我院保卫处提醒教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共创平安校园
 

    随着冬季的到来,刑事、治安案件进入高峰期,据济南市公安局文保支队统计10月份驻济高校共发生各类案件99起,其中刑事案件58起,治安案件41起。刑事案件中盗窃55起,涉案总值10万余元,占94.8%;诈骗2起,占3.4%;伤害1起,占1.8%。治安案件中盗窃38起,占92.7%;伤害3起,占7.3%,盗窃案件居多并有很强的规律性:一是案发时间多在晚22时至凌晨7时最多,共发案23起,占盗窃案件的46.9%,上午14起,占28.6%,下午11起,占22.4%,中午1起,占2.1%。二是作案手段以溜门盗窃、顺手牵羊为主,发生45起,占91.8%,爬楼1起占2.1%。三是案发部位多在单位宿舍,共32起,占65.3%;体育场馆4起,占8.7%;教工餐厅、厕所台子上各2起,办公楼、实验楼、阅览室、浴室、校外饭店、校内花园、邮局各1起。四是被盗物品以手机居多,38起,占77.6%;手提电脑2起,占4.1%。盗窃机动车、非机动车案件共6起涉案总值1万余元。被盗车型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为主;发案部位多在教学楼、教工宿舍;发案时间一般在白天上课或傍晚,校内人员多且车主警惕性不高的阶段。诈骗案件2起,受害对象主要是在校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近期盗窃案件之所以如此频繁原因主要在于部分高校治安防范工作滞后于学校的发展;教职工、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不高;部分犯罪分子逐渐将侵害目标从社会移向高校。
    我院领导非常的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有所提高,近期我院没有发生可防性案件。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到春节前不发一案,特向各部门及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外出就餐、购物,乘做公交车要时刻注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厚衣服的口袋内不要使背包、手提包离开自己的视线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白天外出关好门窗,夜间睡觉前要仔细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及客厅的门窗,加强对室外空调机架、落水管、阳台突出部位等易被犯罪分子踩点攀爬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将手机、手提电脑、随身听、无记名有价证券、存折、现金等体积小、价值高、便于偷盗和销脏的物品保管好。
    (四)要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建议汽车、摩托车安装报警器,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驾驶室、后备箱内,要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并且要上锁,不要停放在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没有专人看管的地方。
    (五)各单位在办公室无人、下班时一定要锁好门防止犯罪分子顺手牵羊溜门盗窃。
    (六)各系要时刻提醒学生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电脑室、教室钥匙要有专人保管,离开教室要锁门,不要将贵重物品随手放在宿舍内,不要留校外人员住宿。
    (七)各单位要将雇用的临时工人员的详细情况报到保卫处。
    (八)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加大对本单位职工防范意识的宣传力度,经常组织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防止被骗、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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