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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北校区工作的根本保证——学院出台《关于加强北校区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4.09.23 供稿:北校区办公室 作者:(none)

做好北校区工作的根本保证

——学院出台《关于加强北校区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北校区工作,确保北校区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 月21日,学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北校区工作的意见》,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并按有关要求制定出实施办法,坚决贯彻落实。
    文件全文如下:
    按照院党委要求,北校区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北校区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为加强北校区工作,保证北校区日常教学、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意见。
    1、北校区办公室全面负责与山东省商贸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全力为各部门驻北校区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搞好服务;与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一起负责北校区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与各系及有关部门协商,组织、协调北校区全局性的工作和活动。
    2、各系(包括院、部,下同)要加强对本系在北校区上课、工作的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管理。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学院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在北校区工作的人员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对在北校区上课的教师进行细致的教育指导,每周到北校区检查指导本系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给学生作学术报告或进行思想教育。
    3、各系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落实好北校区的系级教学督导制度。各系都要实行北校区任课教师签到制度和办公室人员巡视课堂制度。在北校区上课的每位教师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必须到本系办公室签到,上课5分钟后由北校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各系办公室收取签到表;各系驻北校区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巡查本系上课情况,做好记录,北校区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严肃处理。
    4、各系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要做好北校区兼职学生工作人员的传、帮、带工作,教育他们深入学生之中,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学生工作的前瞻性和预测性;要建立完善的学生工作网络体系和工作制度,通过团组织、班级和宿舍等建立学生工作预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特别要注意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群体事件、学生的经济困难、饮食及心理问题。
    5、教务处要安排好北校区的教学工作,并主动与北校区办公室联系,提前落实每一门课上课的时间、地点、教具等。特别是体育和计算机课程,要提前与办公室和商贸学校协调好;与北校区办公室协商分配好各系相对固定的自习教室,制定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教学督导。
    6、学生处要与各系协调,并负责北校区学生的宏观教育管理工作;要定期组织全面的公寓检查和公寓管理评比;要做好公寓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确保公寓安全。
    7、为做好北校区日常教学督导工作,成立北校区教学督导小组,张云龙任组长,李友生、刘慎华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北校区办公室及各系3至5人组成,每周至少督导一次以上,督导结果由督导小组以“北校区教学督导简报”的形式公布。
    8、成立北校区学生工作协调督察小组,张云龙任组长,袁文昌、金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驻北校区辅导员和相关人员、学生处人员组成。
    9、要加强驻北校区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团组织可在北校区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负责团的协调工作。
    11、院学生会在北校区设立学生会分会,由北校区团的临时负责人负责指导。
    12、如涉及交叉性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本着有利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协商解决。
    1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支持北校区的工作。
 
北校区办公室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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