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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一步修改完善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 [附图]

时间:2004.05.31 供稿:网络信息中心 作者:顾群业
 
我院进一步修改完善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
 
 
    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停工期间,我院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有艺术院校教学管理和规划设计经验的专家对现有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对现有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月31日上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书记于茂阳、院长潘鲁生、副院长王秀存、纪委书记刁在祥以及有关工作人员来到中央美术学院,就我院新校区规划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与中央美术学院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领导、专家进行座谈交流。中央美院潘公凯院长、中央美院谭平副院长、教务处杨建华副处长、中央美院建筑学院吕品晶副院长、设计学院王敏院长、许平副院长以及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张宇副院长、李承德高级工程师(中国美院设计者)参加了我院新校区规划方案调整座谈会。
    中央美院建筑学院吕品晶副院长首先演示了我院新校区规划设计的初步修改方案。之后,领导、专家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调整意见。
    中央美院潘公凯院长指出,山东工艺美院的新校区规划方案一定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在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慎重确定。在确定方案的过程中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新校区门和路的关系要处理好,二是沿街的立面一定要处理好。在这几个问题确定下来的基础上再逐步深入设计。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张宇副院长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总体规划的定位,二是建筑形态的定位,三是应用材料的定位。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功能分区、交通组织、气候条件和地理人文因素的影响等问题;建筑形态的定位要考虑艺术院校的特点,强化“建筑工艺”;在材料的运用上可以就地取材,体现青石、青砖的材料之美。另外,不仅要强调建筑的形式美感,还要注意实用功能,从近人角度进行设计和规划。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委书记于茂阳认为,要把新校区的入口处作为点睛之笔重点进行设计,实习车间应该以仓储式、大空间、大跨度的建筑形式为主。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潘鲁生院长对新校区总体风格、建筑形态、色调、材料选用等各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首先要符合北方的生活习惯以及满足采光和节约能源的需求,建筑物方向仍然要以坐北朝南为主。还要综合考虑建筑的配套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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