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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征稿暨“向第十届全国美展推荐作品”的实施细则

时间:2004.03.29 供稿: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②10月份“山东省庆祝建国55周年美术、书法、摄影、文物展览”在省博物馆举办,中国画作为美术部分参加展出。
1. 省展的各画种展点安排及展出件数:
12个画种分6个展点同时在济南展出(具体展点和件数届时另行通知)
2. 各展点任务:
协助做好作品的收件、评选、展览及退件等各项工作。
3. 作品收件及展览时间:
收件:为了方便作者和各地的送件,本展览采取先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再调送原件进行评选的办法(初评结果届时电话通知各地)
1)、 送照片时间:6月28日至30日
地 点:山东省美术馆展厅
联系人:王建国 王磐德
电 话:王建国(0531)办:2620821/ 王磐德:2954420 小灵通:5787015
2)、送原件时间:7月3日至9日,由于作品须仔细清点,各地 市送件见随后下发的送件时间安排表。
“第十届全国美展山东备选作品展”7月16日开幕(16—22日展出)。
4. 四点说明:
①七月份的省展名称为“第十届全国美展山东备选作品展”;10月份的展览名称为“山东省庆祝建国55周年美术、书法、摄影、文物展览”。
②全国大展办公室(于5月8日)征集的“艺术设计”初评作品,不论全国大选入选与否均可向省送展。
③中国画收件在山东省美术馆。
④有关收件、退件等具体事宜,省展办公室将于6月底以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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