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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综治委发出通知 要求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时间:2004.01.07 供稿:保卫科 作者:保卫科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综治委发出通知  要求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山东省综治委、山东省安监局、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公安部门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确保全院人、财、物的安全,山东工艺美院综治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部门领导在放假前,应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事故的教育,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凡有现金的部门,现金全部存入银行。违反现金保管规定发生问题者,按规定处罚。个人现金不得放在办公室内,否则丢失自负。
    三、各部门在放假前一定要把贵重物品清点核实、登记,放置在昼夜有人值班的地方,专人保管落实到人。
    四、放假前各部门对重点要害部位,办公室、教室、仓库、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做到钥匙专人保管。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五、放假期间,门卫、传达、巡逻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对外来人员一律严格登记,特别对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的人员除登记外,并验明身份、证件,携带物品要检查。
    六、学生的现金、电脑、贵重物品一律带走,公寓、教室均不得存放。学生不得在教室内住宿,如违犯规定,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七、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在放假期间校内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如渎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以上通知内容落实情况,放假前学院综治委及保卫科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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