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7届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发布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11 号)系列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答辩结束后将全部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山东省学位办,省学位办根据抽检原则和比例随机抽取论文,被抽检的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对在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院校、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处理。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现将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度预案通知如下:
请各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申请2017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按工作进度预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别强调的是,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把关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有关提交材料的检查、审核工作。
研究生处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