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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4.13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
    按山东照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5〕8号)要求,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附件二)规定,现将2015年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要学习领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准备,科学论证,认真申报。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位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三、申报范围: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应当紧紧围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重点面向以下领域。
    (一)深化招生改革、完善选拔办法、健全招生机制、优化类型结构、提高生源素质;
    (二)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权责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强化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加强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加强论文管理、保障论文质量、预防和打击论文作假、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六)改革评价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主体作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七)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八)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奖助政策、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平台、加强培养条件建设;
    (九)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服务面向、开展战略研究、加强文化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四、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研究,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五、对于应结而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加快项目研究工作,不得拖延。结题的项目除了要提交结题报告之外,还应当同时提交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六、学校将继续设立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将其中的优秀项目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七、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项目。
    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三)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本(或发邮件至675560485@qq.com),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附件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

附件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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