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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齐鲁研究生论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坛”通知

时间:2013.10.29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2013年“齐鲁研究生论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坛”通知

作品入选论坛的各位艺术硕士研究生:
    2013年11月8日-10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主办的2013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坛”将在山东艺术学院举行,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作品入选论坛的各位艺术硕士研究生按照出版画册和作品集的要求再次提交入选作品的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美术作品:在光源充足并固定的环境使用单反相机拍摄,作品每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并确保图片清晰(不要出现光照过度而丢失原作品内容)、色彩还原度高、原作品不出现折痕平整拍摄作品,不允许对作品印刷制品再拍摄。
    设计作品:将源文件图片存为无损JPG图片,作品每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并确保图片清晰、色彩还原度高、CMYK模式、原作品保证作品完整无损坏,不允许对作品印刷制品再拍摄,勿在设计作品上添加设计说明等任何文字,图文分开。
    请务必于10月30日16:00前将符合要求的作品电子版发送到675560485@qq.com邮箱。
    2、请作品入选论坛的各位艺术硕士研究生以入选作品为成果填报《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其中“校外导师”、“实践实习单位”可不填写。请于11月1日11:00前将《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交至研究生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675560485@qq.com邮箱。
    3、请作品入选论坛的各位艺术硕士研究生于11月4日前将入选作品实物原件送至研究生处办公室,并于11月6日亲自到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布展。美术作品装裱外框尺寸一般不超过2米×2米,艺术设计作品请根据展览效果自主选择实物或展板形式。
    4、请作品入选论坛的各位艺术硕士研究生于11月8日上午10:00在研究生处办公室对面2049教室报到集合并统一前往论坛现场。

    附件:“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坛”入选作品统计表.pdf

 研究生处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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