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新闻首页

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2013年将开展第二届评选工作。按照《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3)25号]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成果申报材料
    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报成果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
    (五)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属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成果鉴定书》;自选课题或其他成果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成果鉴定书》。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3年11月22日前(一式四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5日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doc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