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暨2015届艺术硕士(MFA)中期汇报展的通知
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14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暨2015届艺术硕士(MFA)中期汇报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25日 布展时间:2014年5月10日、11日(周六、周日) 地 点:长清校区美术馆第一至第五展厅二、参展研究生: 2014届实践类研究生共38人(含学术型实践11人,MFA27人)、2015届艺术硕士共35人(其中美术3人,艺术设计32人)三、展览整体设计: (一)具体展示方案由毕业班展示设计专业研究生负责; (二)展览形象设计由毕业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研究生负责。四、展览具体要求: (一)2014届研究生毕业展具体要求: 1.各类研究生毕业作品数量不少于12件(套),可采取多种展览形式,具体规格参照中期展要求。 2.MFA毕业展作品与中期展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50%。 (二)2015届艺术硕士中期展具体要求: 1.展出作品必须是读研期间研究生本人原创、经导师审核同意展出的、能代表本人专业创作水平的作品;所有展出作品,必须经由导师签署展出作品审核表于展览前交研究生处备案。 2.美术方向国画作品数量不少于10幅,其中至少有2幅尺寸为8尺或以上,其余尺寸不限;雕塑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套),要求采用铸铜、木雕、石雕、陶瓷、树脂、综合材料等多种形式。 3.视觉传达设计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套),要求采用多种展览形式(比如立体空间、书籍及包装实物、相关VI系统等),必须布满约3m×1.6m×10的展览空间。 4.环境艺术设计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套),必须搭配与展览作品配套的模型(尺寸不小于600*600mm),必须布满约3m×1.6m×10的展览空间。五、展览电子照片存档要求: (一)请所有同学将本人展览作品存为电子光盘,上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美术(国画方向)作品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雕塑及有实物模型的作品照片不少于三个角度,作品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要求作品所有原文件、展板电子图片、现场展示图片等存档,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实物模型的作品照片不少于三个角度。六、其他说明 (一)未按要求举办作品展览或经专家组评定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延期1年毕业,希望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布展、撤展、值班的研究生,展览费用全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学校将不予补助。 (三)展板尺寸及展区分布近期公布。 附件:
研究生处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