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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时间:2013.05.16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的预备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
     为鼓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学术氛围,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深入实施,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山东省教育厅拟于2013年6月份进行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鲁教研处函(2013)3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请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准备工作。
    二、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拟申报省级一、二等奖的教学成果需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鉴定,对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评价优良。
    需要鉴定的成果属于山东省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省和学校立项项目)的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项目成果鉴定书;自选课题或其他成果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成果鉴定书》(鉴定书附后)。
    三、拟提交成果材料。拟申报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拟申报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学资料(包括正式出版的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请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抓紧推进教学改革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尽快做好已有教学成果的应用完善、推广、总结工作,尽可能争取出一批好的精品成果。
    具体评审及报送材料时间等待山东省教育厅的正式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5月16日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doc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鉴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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